此刻她和钱豫的那些尘封往事就像飘飞的棉絮一片一片的展现在她眼前。
当她第一次见到钱豫的时候是在学校的图书馆,他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牛仔衣,留着一头花泽类式的头发,一眼看过去帅帅的。后来她就不断地在学校的各个角落里遇见他。她看到他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看他在隔壁班里上选修课;看到他在花园的椅子里看书,阳光从椅子旁的树叶间洒下来,映在他蓝白格子的衬衣上,美极了。那时候她觉得他就像一个儒雅的诗人,就是那种在赛诗大会上轻轻松松地吟诵几句,就能完胜对方的人。
就是那个时候,她对他开始有了好感。她希望时时刻刻能遇见他,她也希望能和他搭上话。所以她和唐仪会常常假装地经过他面前,看他的反应。可他一本正经,好像对任何女人都不感兴趣。唐仪对他很满意,评论他说,他有一种男人的诱惑,是不是荷尔蒙太强烈了,我们这些雌性才会如此着迷呢。唐仪的这份言论有点儿惊世骇俗,百陌白了她一眼说,你怎么说呢?好歹那也是我喜欢的,客气点儿呀!
唐仪笑了说,你喜欢,别人也喜欢呀,关键是太抢手了。
的确,学校里的那些女生只要遇到他,就露出一副丧心病狂的表现欲。在他经过的小路上或教室里,不是给他送一瓶矿泉水,就是殷勤地给她送一支玫瑰花,有时甚至在他打水的时候截住他,直接向他表白说,我爱你。
在很多女生的强力攻势下,他还独自行走在学校里,孤零零的身边也没有一个女朋友。所以唐仪就感慨说,这么多,就没有一个他喜欢的吗?要不就是他太挑了,要不就是他是个唐僧,志不在此。
唐仪转头笑了笑说,放心吧,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自然能被攻下,除非他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或者身体残疾没有那方面功能,可是学校体检的时候他的体检报告里也没有说他有这个问题啊,所以你放心吧,我们绝对能拿下他。
唐仪用攻下这个词,感觉上他就是个碉堡,费点事儿就能被拿下。于是她在唐仪的怂恿下开始了自己的攻城计划。
唐仪说首先要摸清他的喜好,所以你要去他经常去的地方,例如图书馆,饭堂,还有洗澡堂。当然澡堂是不能去的,饭堂人太多了,可能他还没看你一眼就走了,所以你只能去混图书馆了,搞不好你还能和他搭上话呢。
百陌觉得唐仪说的不错,要对症下药,于是她就假装着去混图书馆。一来二去她就知道他经常翻阅那些曲谱方面的书籍,那些曲谱很枯燥,大部分同学都避而远之。偶尔百陌假装和他巧遇,伸手和他取同一个书架上的同一本书,他惊讶地说,同学,你也喜欢它吗?
他穿着蓝白格子相间的衬衣,脸上的微笑暖暖的,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那笑容就像春天里的微风,吹拂过来。她觉得很舒服,就微笑地说,我喜欢,你也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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