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青从小体育就不好,对此刻的长跑活动更是头疼。“啊……”眼看就要被人群挤着撞到路边推菜大叔的车子上,硝青大声喊出来。忽然,车子在到达硝青腿边时被人一脚踢开,硝青顺着光看过去,安歌一把把她拉到怀里,将她身子一转胸膛紧紧靠着她的脊梁,右手伸直捂住她的右手,此刻硝青反应过来,安歌放在她右手里的是一把短枪。

嘭。

枪声有些震耳,于是安歌攥着她手扣下扳机以后,立刻立刻用两手捂住她的耳朵。硝青看不清子弹飞出去的方向,只看到士兵身上渗出的大片血液。

“我的人我带走了。”安歌桃花眼慵懒又充满邪气,从硝青手中收走枪,转到她身前护住她。又伸直手臂认真举枪,硝青却在这样慌乱的场景里不自觉泛起花痴。讲真话,这是她见过的举枪最帅的男生,不同于誊西那种带着书卷气的正义感,安歌握枪是那种铮铮铁骨热血杀场的肃杀气场。硝青忽然反应过来,立马拉着安歌的衣角说:“还有人,我要一并带回去”安歌迎着日光默默点头,一队士兵辨别他的身份后不敢再动,只是上前狗腿的道歉。

安府,成了她们最好的容身地。

誊西找到硝青时,满身是血窟窿,此时,莪术的订婚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于是,他回来带走那妇人。安歌堵住他,生硬的替他疗伤,誊西一点都不配合,只是拗不过安歌。这是安歌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为一个人脱衣,清理伤口,当然对方还是个男人。在战场上长大的孩子对这样的事早已熟悉如常,于是安歌的手法娴熟又利落。“我不会让硝青跟你去,你既然有莪术就该懂我心情。”安歌细细开口,耐着性子绑绷带。“谢谢你,也谢谢硝青。”此时,安歌房间里,硝青喝了婆子递来的一碗莲子粥后,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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