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道:焚书坑儒的说法最早见于有东晋人假冒汉代学者孔安国伪作的古文尚书的序中。这说明无论是在秦朝还是在汉朝,近七百年之间,都没有将焚书、坑儒联系在一起的说法。

焚书事件,依据史记的描述,发生在全国统一后的第八年,秦始皇生日那天,他在咸阳宫摆设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献酒并颂祝寿辞。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人员多至数十人。续汉志中说:博士,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

也就是说,秦朝的博士制度承沿战国传统,他们可以参加国家大政的商讨会议。他们的地位很高。

在酒宴上,分管教育的博士周青臣,首先致辞称颂了秦始皇的功勋。他回顾了秦国的过去秦地不过千里,但依靠秦始皇平定海内,放逐蛮夷,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因此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德。

秦始皇听后很高兴。但博士齐人淳于越却认为这是谄媚之语,并以商周为例,认为分封制好,提出凡事应师法古人才能长久。

公开厚古薄今,且否定业已实行的郡县制,而且又是在秦始皇的生日宴会上,淳于越的胆子不可谓不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彼时博士们可以各抒己见,言论还是相当自由的。

更让人惊奇的是秦始皇的反应,史记的记载是始皇下其议,就是让大家再讨论讨论。如果是暴君,会在这样的氛围下容纳他人不同的意见吗?

几日后,丞相李斯以淳于越食古不化、攻击新制为理由,上书焚书令,反对取法夏、商、周三代。强调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

因此请求始皇下令禁止私人办学,并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不取缔的书只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等。

对于李斯的上书,秦始皇的批示是制曰:可。但不是诏曰:可。这小小的区别大有文章。通常来说,制曰只为宣示百官之用,并不下达于普通百姓,而诏曰则是要诏告天下。这个颇为中性的批示,既肯定了李斯的忠心,但也暗示了焚书的范围和程度仅及于官府。

至于坑儒事件,依据史记的描述,发生在全国统一后的第七年,秦始皇下令杀死后坑埋,不准收埋,总共460名心术不正之方士、术士,而非坑杀,亦非儒生,并昭告天下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秦始皇敢将下令杀死这些人的理由昭告天下周知,其理由一定是札札实实的,我们在此就不深究了。

所以结论是,焚书、坑儒并不是一回事,它是两件各自独立的事件,互相之间基本上并没有瓜葛。至于实际情况算是暴政还是德政,我不知道,也不下结论,各位的看法又如何呢?

教材编撰人员听得又是一愣一愣的,这个国史的内容里到底还有多少陷人坑呀!读书人真是不容易过日子呀!

时间又到了下班的时候了,仪儿、欣儿同时出现在门口,看见教材编撰人员一副懊恼的样子,吃了一惊,回家的路上,我约略说明了一下,仪儿、欣儿也觉得不可思议,居然国史中存在这么多自相矛盾之处,过去也没人去发掘、去考究、去辩证,大家都是人云亦云,得过且过,真是糟糕。

快到家的时候,听到大妈在唱国语儿歌捉泥鳅,显然太中醒来了,这次唱得好多了,只要敢唱,一回生二回熟,人人都可以当歌手,想到太中可能饿了,大家的脚步都加快了不少,上楼也是一次跨过两阶走。

我去弄湿纱布给仪儿擦、擦手,太中很快就吃起来,但是吃得不急不徐,显然并没有很饿,慢慢吃也好,不必每次都要等到饿狠狠的,狼吞虎咽吃成习惯也不好。

等到太中吃饱了,我抱它起来帮他打饱嗝,因为慢慢吃就没甚么气混入,打起饱嗝来很轻微,这才是好的吃奶习惯。

晚上一家三口睡在一起,温馨又甜蜜,关系更亲近了,第二天太中对我几乎已不怀有任何戒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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